日前,常州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2007年常州市级财政对水稻插秧机购置、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原则,具体如下:
1.对新购置(到中标企业凭合同购置)的乘座式、步进式插秧机继续与省财政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
(1)乘座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6万元。
(2)步进式插秧机,金坛、溧阳市每台市财政补贴0.2万元,武进、新北区每台市财政补贴0.15万元。
以上插秧机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按实直接结算制。
2.对新购置(到中标企业凭合同购置)的乘座式、步进式插秧机技术培训继续安排培训补贴经费。补贴标准分别为:
(1)乘座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1万元。
(2)步进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03万元。
3.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完善目标考核奖励机制,加快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步伐,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1)由市农机局对各辖市区农机局实行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百分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社会影响好、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专项经费中列支。
(2)对新增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乡镇继续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确认原则按常农机发[2005]5号文件《常州市2005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奖金额度为每镇2万元。
(3)重点扶持10个以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为主的“育插中心”专业服务组织建设,创新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模式。每个组织安排扶持资金2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