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缓解资源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矛盾,减轻主要农产品依赖进口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双边政治经济关系,最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快农业“走出去”的意见。
国家将开展农业机械供应、租赁和作业服务作为农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之一,其具体内容是:“我国小型农业机械价廉物美,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可合资建立农机服务示范中心,提供商业化的农机租赁服务。中方负责筹资购置机具,并派出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负责中心的管理,就地招聘文化素质较好的农民进行农机具的操作和维修培训,外方提供场地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赴周边国家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国家将加大对农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和前期费用资助;二是把境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之一;三是政策性银行对农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加大对农业“走出去”的支持;四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使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五是加大农业对外投资项目的承保力度,延伸服务链、拓宽风险信息咨询服务范围;六是对农产品出口和农业对外投资项目加快承保和理赔速度;七是对国内供需缺口较大的战略性、资源性农产品,鼓励建立海外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