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农机车辆交通事故频发势头,新疆将对所有农机车辆安装反光标志。
2006年,新疆曾在部分县市进行了农机车辆反光标志安装试点,结果显示农机车辆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明显下降。为此,新疆决定对全疆所有农机车辆安装反光标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巴拉提・阿斯木说,由于农业机械尾部在出厂设计时没有完整的灯光设施,夜间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极易造成机动车之间的追尾、碰撞,从而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2001年11月,新疆鄯善县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当场死亡,11人重伤;2005年12月,新疆洛浦县一辆东风重型半挂车碰撞到同向行驶的小四轮拖拉机尾部,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诸多的农机交通事故,给广大农牧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新疆农机部门表示,由于广大农牧民抵御风险能力非常弱,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农业机械所有者及其家庭产生致命打击,遭受的损失远远大于安装反光标志的费用。同时,此项安全生产投入不大,不会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