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抚州市农机局了解到,该市农机化工作列为抚州市政府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
抚州市政府在《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努力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
该意见指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级财政要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加快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2007年全市水稻机耕、机收作业水平分别达到80%和42%,机插(抛)秧面积达到3.8万亩;因地制宜地发展旱作烟叶起垄机、花生收获等其它高性能农田作业新机具;积极抓好农业机械的选型、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健全农机服务体系;将机耕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机技能培训,培育农机大户典型;着力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农机跨区作业质量和水平,力争农机总动力达26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8%。
“十五”期间,抚州市农机总动力和农机化各项水平飞跃发展,农机化各项工作取得喜人成绩,相信在市政府的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该市农机化工作将取得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