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得到了持续、快速地发展,该省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均居全国先进行列,其中大型拖拉机保有量居全国第1位;大中型农机具保有量居全国第2位;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居全国第4位;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76.5%,居全国第一。农机化使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科技载体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大。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投入大量资金,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更新。仅2003~2005年,就投入省级农机化建设资金2.05亿元,农民个人自筹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达20亿元。
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省农业机械原值达到116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31.8%;农机总动力1800万千瓦,比“九五”期末增长36%;拖拉机保有量达到85万台,比“九五”期末增长26.4%;其中8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11200台,比“九五”期末增长33%;配套农具达到105万台,比“九五”期末增长44%;联合收获机械达到1.3万台,比“九五”期末增长46.9%;水稻插秧机达到1.6万台,比“九五”期末增长42.6%。
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也有了新发展。到“十五”期末,全省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9655个,其中乡村两级农机作业服务组织2253个,新组建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农机合作社258个;个体农机大户7402个,其中固定资产在10~15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5850个。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以村为基础的集体所有的农机队;以农机户、农民、村集体经济或集体农机队参股的股份制公司;以农民或机手个人为主的农机专业户;以农业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的家庭农场;以场、县共建为核心的跨区作业服务。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黑龙江省农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全省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目前,机械整地占90%以上,旱田机械播种占85%以上,机械深施肥占85%以上,秸秆和根茬粉碎还田达到80%,彻底改变了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村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推动了农村的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