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江县列为全省机械化插秧示范项目县之一,为确保项目取得成效,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农机化作业水平,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推行“四保障”抓好机械化插秧示范工作落实。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了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机中心主任、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五个试验示范乡镇分管农业副乡镇长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
二是工作保障,精心安排。结合县里实际,选择有一定农机化作业基础的台拱镇、革一乡、老屯乡、台盘乡和施洞镇等作为水稻机械化插秧生产试验示范乡镇,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同时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步骤和明确3月至10月各月份工作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技术保障。要求技术人员在育秧、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机械操作等环节常驻示范点蹲点指导,把握好技术要求。同时划分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农业局和各示范点乡镇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协作能力。
四是经费保障,水稻机插秧试验示范与优质稻和超级稻推广示范工程结合,在项目实施点实行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