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江苏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3亿元,吸引农民和服务组织对农机化的总投入超过60亿元。
小小3亿何以“四两拨千斤”,撬动资金60亿?道理其实很简单。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出台后,农民购买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机可获得省市县镇财政补贴,数额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价格低的农机,农民只要再贴点钱就能拿下,总价高一点的,虽然补贴占比不是很高,但买就意味着能享受补贴,不买则享受不到。农民说得很直白:“没有农机补贴我们根本不会买(农机)。”冲着几千到数万元的补贴,农民的购机积极性被“诱导”了出来。
农机化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劳作效率提高带来劳动力投入下降和亩均收入攀升;烘干机等的使用提升抗灾减灾能力;农机购买成规模后的跨省区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等。对于这些好处,不是所有的农民都能看到;对农机,也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愿意买、买得起。农机补贴的作用就在于农民还在为买还是不买犹豫时用奖励坚定了他们买的决心。正是有了农机补贴,省农机拥有量大幅攀升,农机跨省区作业声势浩大,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也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引导。引导可采取苦口婆心的宣传,也可树立典型以作表率,但最有效的还是通过上合国家要求下应农民需要的政策,顺势而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通常,农民的利益在何处,农民的积极性就在哪里,这就需要认真研究,找到能够“拨动千斤”的“四两”的具体位置,于“四两”处用功夫下力气。比如,推动劳务输出,奖励农民培训就是好钢用到了刀刃上;整治村容村貌,对农民建沼气池进行补贴就可兼收经济和环境效益;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正是因为有了省市两级财政补贴,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得以空前高涨。
对于“三农”,江苏省提出要“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必须加大政府投入,也迫切需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政府在“多予”的同时“巧予”,往往能够“以少胜多”、以“点”带“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三农”,这是农机补贴“3亿撬动60亿”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