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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姚志平到阜新彰武县调研
2007-04-24   来源:华夏农机网   

  一、构建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一)实施优质粮工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注重调优品种结构,着力发展优质水稻、小麦,扶持20个水稻主产县市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稻生产基地,在鄂中北8个县市建设1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核心示范区。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发展优质稻。

  (二)实施农业板块工程。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加强连片开发和建设,走“专、精、新、特”路子,发展“一村一品”,形成特色优势。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农业板块建设,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业板块建设,其中1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省发改委安排268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力争新开发标志产品300个。省财政安排用于绿色食品品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和绿色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由500万元增加到700万元。强力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的培育、评选、认定工作。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水产养殖业。畜牧业要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和畜禽养殖小区,对养殖小区扩大补贴规模。水产业要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工程。围绕建设1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100亿元农产品加工县市的目标,重点在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饲料、蔬菜、烟草、果茶、药材等方面,发展精深加工,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落实财政、信贷、税收、信用担保等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用于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贴息,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参股经营农业产业化。加快与中粮集团、正大集团的战略合作步伐,引导和支持我省龙头企业与其进行资产重组,实行产业联合,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产业集群。打造东西湖现代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园区。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落实和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力争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

  (四)实施多功能农业工程。在保障农业食品功能的同时,注重开发农业的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对农民兴办的农家乐、休闲农庄、垂钓中心、田园景观等,在土地批租、税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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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07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2007年1月24日)

  2006年,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2007年,要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全省上下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落实《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粮食增产2.5亿公斤,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以上,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构建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一)实施优质粮工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注重调优品种结构,着力发展优质水稻、小麦,扶持20个水稻主产县市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稻生产基地,在鄂中北8个县市建设13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核心示范区。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发展优质稻。

  (二)实施农业板块工程。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加强连片开发和建设,走“专、精、新、特”路子,发展“一村一品”,形成特色优势。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农业板块建设,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业板块建设,其中1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省发改委安排268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力争新开发标志产品300个。省财政安排用于绿色食品品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和绿色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由500万元增加到700万元。强力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的培育、评选、认定工作。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水产养殖业。畜牧业要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和畜禽养殖小区,对养殖小区扩大补贴规模。水产业要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工程。围绕建设1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100亿元农产品加工县市的目标,重点在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饲料、蔬菜、烟草、果茶、药材等方面,发展精深加工,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落实财政、信贷、税收、信用担保等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用于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贴息,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参股经营农业产业化。加快与中粮集团、正大集团的战略合作步伐,引导和支持我省龙头企业与其进行资产重组,实行产业联合,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产业集群。打造东西湖现代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园区。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落实和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力争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

  (四)实施多功能农业工程。在保障农业食品功能的同时,注重开发农业的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对农民兴办的农家乐、休闲农庄、垂钓中心、田园景观等,在土地批租、税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二、加强农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水利建设。在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抓好汉江下游堤防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22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个在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6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推进四湖流域血防综合治理。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5亿元,优先用于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大型排灌站更新改造。中小型排灌设施的改造要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多途径筹措资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增加专项补助资金规模。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建设投工投劳。

  (六)加大国土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强标准农田建设,省里继续筹措资金10亿元以上,用于46个粮食主产县市尤其是20个水稻主产县市建设标准农田100万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安排2亿元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继续筹措资金4亿元用于22个烟叶主产县市基本烟田“千村千亩”工程建设。

  (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条件。全省完成300万人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年度任务,其中血吸虫重疫区12个县(市、区)解决9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省里筹措专项资金按每人240元给予补助,市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套补助。全省新建沼气池36万口,争取达到40万口。省财政对农业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由5000万元增加到1.5亿元。全省新建通村沥青(水泥)路12000公里,实现73%的村通沥青(水泥)路。对通村硬化公路建设,省里继续安排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县市给予配套补助。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经费1亿元用于“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

  (八)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经纪人队伍,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搞活流通,鼓励商贸企业发展“农入超”、“超对超”连锁配送经营。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邮政“三农”服务站建设。

  (九)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行节本、省工、降耗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打造粮食转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沼气为纽带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以动植物互利为纽带的再循环利用产业链。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造林绿化,加快发展苗木花卉、经济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产业,继续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水土保持。

  三、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

  (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整合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领域自主创新,取得30项重要农业科技成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重大和重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办好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成南湖农业科技园“孵化器”二期工程。继续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

  (十一)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制和机制,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继续推广10大类农业实用技术。省财政继续安排2028万元对46个粮食主产县市676个乡镇的农技推广予以补助。

  (十二)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重点推广机耕、机整、机播、机插、机械防治病虫和跨区机收,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综合效益。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鼓励农民购买农机。省财政安排农机补贴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1900万元,其中安排重点血吸虫疫区“以机代牛”专项资金600万元。

  (十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完善农业重大动植物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防灾减灾预案。抓好以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和预测工作,强化畜禽免疫,搞好疫病监测。加强畜禽标识工作,建立动物防疫保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抓紧建设新型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控制、扑灭检疫性有害生物,发展病虫机械防治组织。

  (十四)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加快电话“进村入户”步伐,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搭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

  (十五)大力开展农民培训转移。整合培训资源,加强部门配合,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的年度目标。实施“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办好100个省级农民技能就业培训基地。加大对“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完成40万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使更多的初、高中生受到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继续发挥好共青团、妇联、扶贫等部门在培训中的作用,扩大培训覆盖面。坚持“一主三化”方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加强信息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拓宽农民外出务工渠道,加强劳务基地建设,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和宣传湖北劳务品牌,提高我省劳务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十六)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温暖”工程,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提供优惠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归创业,开展“劳务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十七)全面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覆盖面扩大到80%,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0元。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五、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体制创新

  (十八)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做好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后续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开展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鼓励支持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能力和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省财政新增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工作。

  (十九)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乡镇行政机关改革成果,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坚持加强公益性服务、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加快乡镇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省财政按每个农业人口10元的标准,对实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含国有农场)进行补助。县市财政按省里规定的标准,落实本级预算“以钱养事”经费。

  (二十)稳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进一步减轻林农负担。

  (二十一)做好深化国有农场和启动国有农牧渔原(良)种场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农场机构改革、农业税费改革和职工养老统筹改革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加快国有农场发展,使其建设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落实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投入政策,合理确定2007年国有农场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和基数。从2007年起,按每年不少于5万亩的规模安排国土整治项目,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以项目形式支持国有农场建设现代农业。启动国有农牧渔原(良)种场改革工作,取消承包地农业税费,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补贴资金给予支持;剥离社会职能,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国有农牧渔原(良)种场职工养老保险试点。

  (二十二)积极稳妥化解乡村集体债务。严格执行政策,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举债搞建设,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对于清理核实锁定的乡村集体债务,实行分类处理,积极探索化解措施和办法,区别轻重缓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债务。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严禁各种形式的债转贷。对积极主动化债成效明显的乡镇,省里给予奖励。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持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继续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加大农民负担督办检查力度,抓紧制订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

  六、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四)进一步落实抓好“三农”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切实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贯彻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动员省直各部门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实事,继续组派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到农村基层帮助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新农村为己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形成支持“三农”工作的合力。

  (二十五)多渠道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继续探索和完善整合支农资金的有效方式,积极开展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项目带动、集中投入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强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范围。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开展企业联村反哺活动,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出牵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共建,实现兴工建农、以厂带村、村企共赢。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二十六)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国家各项农业补贴资金不能用于抵扣“一事一议”、水费等费用,不能用于抵债,不能挪作他用。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普遍采用“一折通”发放到农户。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粮食主产县市和财政困难县乡的奖励补助。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培训,提高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省、市、县、乡抽调干部,向每个村派一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加强对村级工作的具体指导。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措施,适当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

  (二十八)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扎实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实施、扶贫搬迁和老区建设。全年解决10万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和30万低收入人口的基本脱贫问题;扶贫搬迁4万人;培训转移劳动力5万人;省里抓好300个重点贫困村,市州县抓好200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对革命老区和插花地区的贫困村,选择603个村参照整村推进的办法给予重点扶持;省财政继续安排50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点贫困村工作运转。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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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调研 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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