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5日下午14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重大财政支农专项执行效果主题,介绍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补贴、阳光工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薛亮]:在实施这些项目的时候注意了哪些做法,或者是怎么做的,我们主要是坚持了五点:
一、完善制度,精心设计,一个项目一个管理办法。为什么一个项目一个管理办法?不同的作物、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实施区域实际情况不一样,在管理层面,环节也各有差异,这种管理办法在实施中也在不断完善。两周前我和我的同志们在七个省进行了调研,就是良种补贴制度完善方面的调研。
二、明确职责。在良种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责任非常明确,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负责实施方案的审批和资金的下达。两个部共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地方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过程中注意着力推行项目公开,向农民公开。项目的规模、项目实施程序,项目补贴标准要让农民都知道,在执行过程中农业部门注意到向农民建立图表、卡册这样的一些环节。操作过程公开。比如说我们的良种补贴,在村这一层次,每户的补贴金额是多少根据补贴面积、是要在村里张榜公示以后,村民没有意见才逐级上报上来,最后进行补贴。另外就是向社会公开,包括像今天在座各位媒体朋友的公开,比如像报纸、网站、农业部信息网我们也有专题网页,大家可以在上面检索到项目内容、资金总量、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进行情况,同时还进行了举报电话,根据项目不同司局,都有种植业司、科技教育司、农机化管理司,财务司举报电话64192524、64192545,这都是向社会公开的。
四、注意项目操作。资金分配环节主要是科学运算,减少人为的、随意的因素,所以我们现在逐步引入公示法、因素法,合理分配资金,支付环节所有的刚才所说的财政支农资金一律实行国库准备金制度,由中央财政直接进行。项目中涉及到一些物资的采购推行公开招标制度。
五、严肃查处。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项目执行过程中,转移、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我们有的地方农业局长也有因此被撤职的,有的政府部门、有关司局同志管理项目执行问题要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这样的处分。但是总体上说这些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相比较而言这些情况是极个别的。原来曾经说到政府的教育资金是“唐僧肉”,这是曾经在报纸上报道过的一种说法,但是在我们财政支农资金这一层面应该说极个别地方出现一些问题,但是总体上还是用到了农民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