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水稻中后期主要病虫呈大发生趋势的特点,为加快推进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日前,市农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公共植保理念组建植保专业防治队伍,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提高病虫防治效果,控制突发性、流行性病虫害发生蔓延。
文件明确了建立植保专业防治队伍的原则、模式、运行机制、植保机械的购置补贴和资产管理以及植保防治药剂的补贴等。购置植保机械的资金由市、区(县)两级承担,政府出资购买的植保机械,资产归属乡(镇)所有,乡(镇)要对植保机械进行登记、造册,不得随意变卖。植保机械由专业队使用,并负责日常机具的管理、保养以及维修工作。
为此,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了植保机械购置市财政补贴指标。市、区(县)财政对植保专业防治所需机械按每千亩1.2万元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为2256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资金为1619万元。市农机办已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操作,全市共购置各类植保机械8442台,其中,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3912台,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喷粉机4499台,喷杆式机动喷雾喷粉机31台。以上植保机械的购置价格均按照农业部提供的《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