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系统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9万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今年春耕生产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6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1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0.7万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9万起,受理农资投诉0.8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实现了“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良好开局。
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扎实开展“2007年红盾护农”的第一战役“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部署早、措施实、查处严,成效显著。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抓好农资商品源头监管为基础,实行监管关口前移。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工商机关由侧重注册登记向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的监管转变,以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为重点,对所有生产经营农资商品主体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分类造册,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实行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关口前移。同时,规范经营户的进货和销售行为,指导经营者建立农资质量档案、进货台账和索证备案制度,拒绝来路不明、假冒伪劣的商品进入农村消费市场,实行了农资商品源头监管关口前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农资打假治劣为核心,严厉打击农资违法经营行为,推行监管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为手段,严防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春耕生产以来,31个省(区、市)工商局根据本辖区农资商品质量状况,认真制订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计划,以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作为质量监测的重点,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从各省工商局上报的监测结果分析,今年农资商品监测质量与2006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其中,种子合格率上升2.71个百分点,合格率为92.4%;肥料合格率上升7.75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4.3%;农药合格率上升4.76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3.8%;农机及配件合格率上升3.58个百分点,合格率为62.1%。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为重点,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建立和完善对农资商品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制、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层级监管责任制及属地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二是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农资商品退市制、重要农资商品备案制、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等制度,确保入市农资商品质量。三是完善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四是建立完善农民消费投诉维权网络,畅通农民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五是积极推行红盾护农信息员制度,减少农资监管死角和盲区。六是加强农资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培育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为途径,畅通农资商品流通主渠道。今年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培育和规范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在农村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章程、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农资质量,方便了农民群众。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以强化舆论宣传为保障,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
针对当前假劣农资问题依然存在、坑农害农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农资打假行动到位、维权网点延伸到位、日常监管到位、把关到位、宣传到位、帮扶到位、协调到位的“七个到位”工作,为农民营造一个放心的农资市场环境,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