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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多措并举备战“三夏”
2007-05-23   来源:华夏农机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定》(辽政发[2005]16号),加快发展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意见》(辽政办发[2007]26号,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重要意义。水稻是我省第二大粮食作物,在粮食安全中占有重要地位。水稻生产技术措施复杂,耕作栽培制度细,生产环节多,季节性强,用工量多,劳动强度大,农民劳作辛苦。水稻生产机械化能够改善水稻耕作方式,减轻农民生产劳动强度和劳累程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稻产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传统人工作业水稻生产方式相比,机械栽植水稻可使每亩增产10%以上,机械收获水稻可减少损失3%―5%,经低温干燥的水稻可减少霉烂损失4%以上,如果全省1000万亩水稻实现全程机械化,全省水稻将增产7亿公斤以上,水稻栽植和收获两个环节可分别减少劳动用工量50%和80%,秧田利用率可提高8至10倍。

  《意见》强调,目前,全省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不足40%,其中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不足10%,机械收获水平不足20%,水稻生产机械化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2005年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5]16号),加强和推进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政策体系建设,加大了农机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并重点向水稻生产机具补贴倾斜。通过不断强化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全省水稻生产从育秧、插秧、植保、收获到烘干的全程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随着农机补贴资金特别是水稻农机补贴资金的逐年增加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对水稻生产机具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条件更加有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重要意义,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加快发展。

  《意见》明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拉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推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示范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水稻栽植和收获两个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全面提高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到2010年,水稻优势产区主要生产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0%,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40%,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从“十一五”时期开始,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水稻栽植和收获两个重点环节的机械化,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2007年全省水稻机械栽植面积突破100万亩,水稻机械收获面积突破200万亩。为完成上述目标,《意见》要求重点采取如下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将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目标和建设重点,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抓紧抓好。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健全机制,实施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实现。各级农业和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组织和管理职责,加强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营造良好环境,共同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扶持力度。要积极增加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投入,重点支持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购置栽植和收获等关键环节水稻生产机具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燃油补贴政策,燃油补贴重点向从事农机田间作业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倾斜。加强水田地区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对购买农机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积极支持农机科研、推广、鉴定、安全监理等服务体系建设,为全省加快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示范区建设。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和高效益运行的原则,结合实际,选择重点区域,加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突出项目带动战略,整合资源优势,实现装备、技术和服务的组装集成,促进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优化。省每年投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各市、县(市、区)也要积极支持本地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乡镇和示范区建设,把各级示范区建成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宣传培训基地,水稻生产新机具、新标准试验示范基地,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创新示范基地。

  四是完善技术应用体系。各地区要根据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耕作制度和栽植习惯,因地制宜,积极建立适合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的技术模式,试验和确定区域机械化技术路线,建立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规程,实现技术本地化和标准化。要加强技术研究、开发和引进力度,积极形成适合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系列装备,满足不同稻区条件和栽植品种的需要,提高适应性,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和性价比,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农机和农艺要紧密结合,坚持农机化发展与农艺制度改革并举,逐步形成农业多学科通力合作的机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整合资源,积极构建产、学、研一体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普及。

  五是创新服务模式。各级政府要大力扶持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公司和专业协会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机械、技术、资本和服务组织的联合,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机制。大力推进水稻跨区机械栽植和收获作业,加强对中介服务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强化维修网络建设,降低跨区作业成本,提高作业效益,保证作业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内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推动区域机械化代耕中心、育秧技术服务中心和收获中心等新型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逐步建立以农机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和农机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六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机大户的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利用5年时间,完成对50万农民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工作。省农机管理和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培训市、县两级技术骨干和师资队伍。县级农机管理和推广机构要结合农时季节、生产周期和农村生产、生活特点,采取包片、包村、包户、包人等办法,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和多种科技下乡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稻农开展培训,普及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知识。大力宣传水稻生产机械化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以先进典型带动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为加快发展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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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三夏 备战 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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