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台州日报》《新农村》专栏上看到一篇题为《农资带“公示牌”销售》的报道,说的是温岭城东街道一家农资代销店,他们在销售农资时,把农资的名称、生产日期、进货渠道、进货数量以及农资价格在显眼的位置公示,使购买农资的农民既方便又放心,因此深受农民欢迎。
一直以来,有一个问题时不时地困扰着农民,一些农民在种植水稻、瓜果、蔬菜时,经常会遭受到各种伪劣农资的坑害,有假冒种子、违禁农药、劣质化肥等,致使农民遭受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应该说,工商所、消保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为解决这一问题,以往经常组织人员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农资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普及、提高农民的鉴别能力,强化农资代销店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同时经常下乡下村检查,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开展市场整治和监管,并随时接受各类投诉,及时处罚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毋庸讳言,工商、消保委等部门和组织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显滞后,再加上一些不法商贩的赌徒心理,致使一些农民还时不时地遭遇伪劣农资的困扰。
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温岭城东正在构筑农村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实行关口前移:对街道内11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在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和“一状三册”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农资品种公示制,每家农资经营户选择明显的地方设立公示牌,公示数据必须与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和“三本册”上的数据相符,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要一目了然。不仅如此,公示内容必须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执法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对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农资带“公示牌”销售是农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的制度创新,这种监管源头、着力治本的做法当然是“打假护农”的好举措,也是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务实之举,符合当前农村、农民的实际,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