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新疆塔城市农机局制定了《塔城市农用机动车及配套农业机械安装警示条要求》。
为减少塔城市城乡道路交通事故,市农机局将从6月1日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对全市50%的农用机动车及配套农业机械安装警示条,预计在10月底将完成6500台(架)农业机动车及配套农机具的警示条的安装。为做好农用机械警示条安装工作,塔城市农机局积极根据塔城市农业机械类型及运输特点,制定了警示条安装标准,重点对拖拉机配套农机具超宽及运载牧草时超载超高等现象进行明确规定,使农用机动车在粘贴警示条后,在夜间行驶时具有良好的反光作用,对有效降低和防止农忙季节交通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