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险是指在乡镇、乡村地区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持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
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然灾害频繁,农业防范风险、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之一。加强面向农民的保障能力建设,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因病因灾返贫致贫,是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农村更加和谐、农民持续增收的要求。
发展农村保险的基本内容
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指导思想: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加大资源投入,立足长远,稳步推进,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作方式,发展政策性和商业性农村保险业务,全面推动农村保险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面向农村的保险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产品、服务和人员“三下乡”,在乡镇普遍设立保险服务机构,在主要行政村普遍安排营销服务人员;实现农村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和效益的稳步提升,业务增速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基本原则为:一是保障适度,覆盖面广。针对农村保险业务分散、服务面宽和农民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开发价格低廉、保障适度、覆盖面广的保险产品,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二是积极介入,统筹兼顾。积极介入政策性保险业务,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互动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深度挖掘政策性保险业务的资源,积极全面拓展农村商业性保险业务。
三是风险可控,谨慎操作。政策性保险遵循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对财政补贴、风险共担的业务,努力实现保本经营,防止出现亏损;对财政补贴、自负盈亏的业务,努力实现适度盈利。保持政策性、商业性和结合型业务的合理结构,实现发展的总体均衡,确保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综合平衡后,整体农村保险业务盈利。加强内控制度与数据系统建设,切实做好防范风险的基础工作。
四是因地制宜,多样经营。根据各地实际,探索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因时因地选择险种,体现各地特色,提高保险服务的针对性,努力满足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需求。
具体明确发展农村保险的市场重点
农村保险具有风险大、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大的显著特点。能否健康发展,一方面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农民保险意识和法规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承保技术、产品、服务、农村网点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当前最重要的是正确把握市场策略和发展重点。
保险公司的市场策略: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以险养险”,以政策性业务为切入点,挖掘市场潜力,扩大社会影响,在充分发挥、利用政策性业务积极效应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性农村保险业务,提供优质服务,扩大农村保险的覆盖面,建立面向农民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发展重点:政策性财政补贴、风险共担业务;政策性财政补贴、自负盈亏业务,主要是农房大灾保险和林木火灾保险;政策性财政补贴、保险代办业务,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商业性保险业务:一是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依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农民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开展便捷的跟踪服务,更好地服务农村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农村小额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开展与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的合作,发展小额贷款人意外保险,保障农村信贷资金安全。同时利用农信社和邮政银行的渠道及客户资源发展农村保险业务,实现互利共赢。三是农村车辆保险。加强与各地政府在交强险等领域的合作,重点开展好农村地区的摩托车、柴油三轮机动车、农用车、微型客货车、拖拉机等五小车辆的保险服务,争取交警、农机、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借力而为,力争在新车入户、年检年审、办牌发证等环节实行应保尽保,不断扩大农村车辆交强险的承保面,并促进带动其他商业性车险业务发展。此外,还可就其他农村保险业务与各地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供销合作社、农信社、农经所、农技站等面向农村的服务机构合作,推进农村校园方责任险、乡镇医院/诊所医疗责任险、农民建房综合保险、农村干部人身意外险、农村养老保险、母婴安康险、子女教育年金险及农村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保险等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大农村保险业务覆盖面。
切实加大发展农村保险的工作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抢占先机拓展农村保险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保险公司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村保险的重大意义,从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在履行责任中抓机遇,在服务社会中找市场,为自己赢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切实增强发展农村保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发展农村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启动,扎实推进。
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按照确立的市场策略和发展重点,根据当地农业、农村特色,抓紧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工作计划,明确农村保险产品、网点建设、政策支持、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以开展政策性农业和农村保险为切入点,向当地政府汇报,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成立合作协调小组,争取当地政府在政策制定、宣传引导、沟通协调、组织推动等方面的领导和支持。
推进农村渠道建设。全力建设和扩大在农村地区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成立农村营销服务部,依托供销社、农技站、信用社、民政所等机构设立代办服务点,重点是抓紧农村网点负责人的选配工作,并从实际出发及时增加农村营销员规模;同时加强对农村营销人员培训工作,尽快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展业技能、诚信和法规意识;组织好针对性强的产品营销活动,加强产品推介和人员素质培训,使农村营销渠道业务尽快取得突破。
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对风险状况进行精确测算,用数字说话,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早做预案,妥善处理农村保险业务承保理赔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单证管理、承保、理赔、财务管理、内部监督、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道德风险、诚信风险和监管风险。
勇于探索创新。一是产品创新。根据当地农业、农民、农村的多元化需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开发多样化产品,特别是要开发针对高新农业、产业化农业、外出务工农民、失地农民的保险产品,将产品覆盖面从传统的种养两业拓展到涉及农业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二是服务创新。提高农村保险保障水平,通过强化防灾防损服务,提高“三农”防风险能力,将风险防线前移。三是体制创新。灵活地利用自办、共办或为政府代办等形式,应政策机遇大好之势,应市场有力催动之势,应保险发展不断向上之势,真抓实干,扎根农村,大胆尝试,服务农民,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农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