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夏”大忙到来之际,农行泰州分行农机消费贷款受到广大农民青睐,3月份以来,该行已发放农机消费贷款576万元,支持农民购买收割机、插秧机58台(套)。据了解,目前在泰州市各金融机构中,只有该行独家办理农机消费贷款业务,自2001年开办此项业务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6472万元。
泰州市是江苏小麦、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市之一,近年来,该市农村大部分青年农民外出务工,农忙季节无暇返乡,小麦、水稻收割及插秧已从人工作业转向机械作业。为此,该市涌现出了一批专门从事机械化收割的队伍,农忙时节专门从事本地及省内外小麦、水稻收割服务,既为自身带来了可观收入,又大大减轻了种田农民劳动负担,提高了粮食收割效率,也减少了粮食收割损耗。但购买收割机等大型农机的一次性投入大,部分农民一时难以筹齐。为了解决部分农民购买农机资金不足的困难,2001年,农行泰州市分行在辖内城中、泰兴、姜堰、兴化支行开办了农机消费贷款业务,并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由于购买农机的农民分布在各地,贷款管理难度较大,保险公司停止履约保证保险后,如果管理不到位,将会带来风险。为此,该行对农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操作流程进行了完善,重点把好“四关”,控制风险。一是把好调查关。对申请农机消费贷款的农民,由两名客户经理上门现场对家庭人口、资产、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纳入人行征信系统管理。二是把好首付关。购机首付款必须在50%以上,贷款最高不得高于农机价格的50%。三是把好担保关。实行保险公司、经销商和农机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对保险公司愿意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由其保险;对保险公司不愿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由经销商提供保证担保,农行对所购农机设定抵押,贷款逾期三个月由经销商回购农机。四是把好贷款期限关。所有农机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收割结束后各还本付息一次。通过规范管理,促进了农机消费贷款健康发展,目前,该项贷款已成为该行个人资产业务的一个品牌产品,“买农机,找农行”已被该市从事农机服务农民广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