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为搞好200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按照“以疏为主,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利用农作物秸秆。截止目前,许昌市除个别地块麦茬出现点片焚烧给予查处外,基本实现了全市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之目标。
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农业局、环保局、农机局、畜牧局通过媒体、印发材料或制作版面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教育;新闻部门开辟专栏和专题,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县、乡、村采用印发通告、禁烧告知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措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提高认识,明白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明白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和好处,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拓宽渠道综合利用。今年,全市夏收作物面积330万亩,秸秆产量约135万吨。一是用作工业原料。河南一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麦秸20万吨。二是用作燃料发电11万吨(长葛市恒光热电公司6万吨、天健热电公司5万吨)。三是秸秆收集压实、氨化用作牛、羊饲料32万吨。四是沤制生物农家肥38万吨。五是沼气池填充料需要2.5万吨。六是用秸秆7万吨作基料生产食用菌。各县(市、区)在重点乡镇、重点村设立收购点,麦秸收购专业户统一回收,统一储存,分批销售。公安、公路、城管等部门为运输秸秆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三、控制机收留茬高度。降低麦茬高度,既能方便人工播种,又能有效减少连片焚烧隐患。因此,要求地势平坦地区麦茬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其他地区15厘米以下。实行乡(镇)、村组干部跟机作业的办法严格监督。凡留茬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的,农户拒付收割费。
四、扩大机械还田面积。为杜绝行人乱丢烟头等火种造成路边秸秆燃烧,引发田间大面积焚烧麦茬和烧死路旁树木,对纯作麦田收割后又不能及时播种的地块,要求由乡镇组织,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对道路两侧30米延伸区域进行旋耕,形成隔离带。我市现有多功能灭茬播种机3800多台,由于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加强机械调度,全市机械还田面积达到30%,减少了麦茬焚烧隐患。
五、推广麦垄套种技术。麦垄点种,可延长秋作物生育期,增加产量,既能缓解“三夏”劳力紧张矛盾,还可减少人为焚烧现象。我市重点在许昌县南部的蒋李集镇、榆林乡、将官池镇,开发区的长村张乡,襄城县东部的范湖乡、茨沟乡、麦岭镇、姜庄乡推广麦垄点种技术。为大力推广麦垄点种,乡(镇)免费提供人工点播器,对点种农户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深入村、户、田间地头,宣传麦垄点种好处,传授麦垄点种技术。今年全市麦垄点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六、强化秸秆禁烧措施。一是明确禁烧责任。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乡(镇、办)党委书记为禁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县(市、区)、乡(镇、办)、村要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地块。乡(镇、办)、村要组织禁烧应急小分队,实行户与户消防联防制,发生焚烧现象,立即处置。二是建立督查机制。实行分包督查、巡回督查、林业督查司、暗访督查四个层次的督查。三是加强监督。各级新闻媒体,对禁烧工作进行监督,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地方曝光;设立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活动;市气象局通过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焚烧情况随时通知市禁烧办查处;公安消防与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实行互动,公安消防队接到麦田着火情报,在及时扑救的同时通知市禁烧办查处。四是严格奖罚。依据市政府〔2001〕62号文件的处罚标准,每焚烧一处,罚款1万元。实行三个必罚:现场着火必罚、卫星监测到必罚、群众举报查实必罚。对全市和各个县(市、区)烧第一把火和出现大面积焚烧的乡(镇、办),除按规定进行重罚外,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大面积和多处、多次焚烧行为进行效能告诫。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县(市、区)、乡(镇、办),在年终召开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