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少数人在我省部分地区收购财政补贴农机具,市农机局上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为补贴农机具建立档案,防止倒卖。
由于各省农机具补贴力度不同,少数人受利益驱动,在我省部分地区收购财政补贴机具,转手倒卖到外省市,严重影响了本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杜绝倒卖事件发生,我市对补贴农机具的机器架号和发动机编号逐一登记,把所有机台和机驾人员的档案资料输入电脑,联网跟踪。新增的补贴机具,在乡和村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防止转手倒卖。市农机部门重申,中央财政补贴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省财政补贴机具三年内不得转让。未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私自变卖、转让的购机者,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收回购机补贴资金和利息;对倒卖政府补贴机具谋利的,取消其今后的享受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