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会议在曲靖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从7月1日起,曲靖、红河和临沧3市(州)的农机监理部门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已开始上路对偏远地区和农村的农用车进行管理,可以行使和交通警察一样的交通管理行政能力。
有关方面表示,此举的推行,将会大大改善在部分偏远地区和农村普遍存在的交通秩序混乱、农机交通缺乏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在我省很多偏远地区和农村,一些农户只能以拖拉机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但在这些地区,交警的覆盖率严重不足,致使一些地方和边远山区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带病”行驶和超期“服役”等交通安全隐患未得到纠正和制止,农用车造成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为此,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曲靖、红河和临沧3市(州)开始农机监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监管的试点工作。从即日起,曲靖、红河和临沧3市(州)的农机监理人员将着全省统一颜色、统一式样的制式服装,佩戴《农机监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证》等证件,使用全省统一喷涂“农机监理执法”字样、统一标志灯具的车辆开始在各地农村上路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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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安交通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执法主要有下列内容:
1.检查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
2.检测拖拉机驾驶人员体内的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含量;
3.依法收缴拖拉机的非法装置;
4.根据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轻重情况,依法对拖拉机驾驶人实施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当场收缴罚款;
5.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