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机工作激励考核机制,调动农机部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近日,济宁市农机局制出台了《济宁市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农机工作进行计分考核。
考核内容分综合指标、主要业务指标和工作创新三个方面,重点考核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考核以1000分为基础分,对农机化综合指标及农机项目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玉米生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监管、农机跨区作业、农机教育培训及农机化信息宣传等项重点工作按比例量化出基础分。对工作有创新和承办市以上重要会议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制定出奖励分值,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加分。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考核方法上坚持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常规工作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单位自查与市局综合评定相结合,尽量体现公平、公正性。为确保考核工作正常开展,市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明确有关科室专门负责日常各项工作材料的搜集与积累,并建立县市区日常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各项工作的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