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瑞安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先进适用农机应用技术和典型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农机化信息,为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扩大农机化影响、推进农机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成绩,挖掘典型,提炼经验,为推进该市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瑞安市农机总站在原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报道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农机化信息宣传责任人。一是各站、室、校分别负责其工作分工范围内的农机化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其负责人是农机化信息宣传责任人。要求推广、监理二站每月至少各上报信息3条,办公室和农机学校每季度至少各上报信息2条。未足数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站、室、校,每缺少一条在年终目标考核共同目标分中扣除1分,责任人另外在个人目标分中加扣1分。二是确定各片区农机分站站长为其辖区农机化信息宣传责任人,要求每月至少各组织上报信息1条(或向总站相关站、室、校提供信息素材),上报信息录用后享受总站奖励政策,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评比先进资格。三是信息上报前须经分管站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