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上旬开始,崇左市开展石场、农场、林场等特定场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生产是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崇左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农机事故率、死亡率都远远低于国家农业部所规定的1.5‰的控制指标。但当前崇左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仍很艰巨,截至6月底,全市各种农业机械拥有量为33873台( 套),参加年检数为10852台,仅占总拥有量的32%;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共33798人,持证驾驶(操作)的只有18387人,占总数的54.4%,大量拖拉机及驾驶员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今年上半年,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与拖拉机有关的事故共134起,占事故总数的62%。特别是在一些石场、农场、林场等特定场所,拖拉机搭人、无牌行驶、不参加年检、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尤为严重。
因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崇左市决定开展石场、农场、林场等特定场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这次整治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所在地的石场、农场、林场等场所内作业的拖拉机进行调查摸底,边调查边整治,对拖拉机及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对无牌无证的拖拉机,只要符合入户(注册)条件的,强制入户;对非法拼(改)装的拖拉机,要限期恢复原车标准;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严重超载的,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处罚;对逃避安全检查的,要强制补检;对无驾驶证的机手要强制培训;达到报废期的拖拉机要按法律法规给予强制报废;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进行作业(生产)的拖拉机主、驾驶员和企业(石场、沙场、农场、林场、水泥厂、矿场等),有关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拖拉机主及驾驶员,由农机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