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即日起至8月31日将在哈尔滨市和鸡西市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以及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接掌握并挂牌督办、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机制。黑龙江省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情况;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等情况;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了防范措施,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治理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黑龙江省各地区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8日,督察组听取了副省长刘海生关于黑龙江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部署和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得到了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认真查处,共处理相关责任人36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53人,党政纪处分271人,行政处罚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