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隆清出席发布会。
新条例出台之后,原来《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确立了农机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强化了对其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主要措施包括:各地应将促进农机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各地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农机化综合示范区的建设。鼓励和扶持农民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机,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专业服务组织。手扶拖拉机和从事农田作业与非经营性运输的拖拉机等农机,免征养路费。
根据我省实际,条例还规定各地应根据血吸虫疫区实际和以机代牛的需要,扶持、帮助血吸虫疫区提高农机化水平。
新条例出台之后,原来《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确立了农机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强化了对其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主要措施包括:各地应将促进农机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各地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农机化综合示范区的建设。鼓励和扶持农民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机,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专业服务组织。手扶拖拉机和从事农田作业与非经营性运输的拖拉机等农机,免征养路费。
根据我省实际,条例还规定各地应根据血吸虫疫区实际和以机代牛的需要,扶持、帮助血吸虫疫区提高农机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