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治理车辆外挂行动自10月16日至明年1月31日进行。外挂车辆的车主请注意:如果抢在年底前办理完回籍手续,可享受免予补征车辆外挂期间在外省所缴税费与我省应收税费差额的优惠政策,逾期未办理回籍手续的,稽查人员将对违规车主予以处罚。
外挂车辆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户籍地为我省各市州,且长期在户籍地经营运输,但在户籍地所在市州辖区外注册登记并缴纳公路养路费等国家规费的载货类机动车。昨日,省治理外挂车辆会议透露,我省目前有外挂车辆近万辆,总吨位超过8万多吨,每年由此带来的税费流失近1亿元。
整治期间,对于我省单位或个人在外省(市、区)以按揭形式购买但尚未付清贷款的外挂车辆,可暂缓办理回籍手续,按调驻车辆管理。此外,集中治理期间,凡在我省道路上行驶的外挂车辆,在公安车管(农机)部门办理完回籍手续之前按调驻车辆进行管理,必须在我省缴纳相关税费。
省征稽局公布了举报电话0731-4788970,对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稽查部门将对车主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