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已正式印发《河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方案》。该方案规定,今后农村经营管理系统将不再列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将进一步得到明确。
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河北省将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改革,并将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按照方案要求,河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将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分别为:参与制定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组织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组织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组织农业公共信息及培训教育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组织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管理;组织对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预报和水生动植物防疫及控制扑灭;组织护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护及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农机作业及作业质量监督,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管理;组织协调水资源管理监测、保护节约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维护农村饮水安全,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等。
按照方案要求,河北省还将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和畜禽阉割、饲料和兽药销售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经营性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今后,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同时,该方案还对改革过程中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人事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