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已经山东省十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日起施行。
10月30日,山东省人大农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农机办在济南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先在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共同做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建立起全面稳定长效的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机制,依法推动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10月30日,山东省人大农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农机办在济南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先在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共同做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建立起全面稳定长效的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机制,依法推动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