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按规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北京顺义地税局对24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依法进行了罚款。顺义地税局透露,这是本市对逾期申报个税者开出的首批罚单。(11月15日京华时报)
针对这个消息,我命制了一道“智力测验题”――“你猜每个人被罚的数额是多少?”――让办公室里的所有人员逐人回答。有的说1万元,有的说5万元,最少的也是5千元,意见比较集中的是1万元。见我还是摇头,他们都催促说,就别卖关子了,快公布正确答案吧。
我有意模仿税务部门一本正经的话说,“依法申报个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不按规定进行申报是违法行为。为此,对上述未申报行为人一律罚款――200元。”话一说出口,笑声一片,还有两位刚喝了水的女同志笑得呛了水。
顺着这个“搞笑”场景提供的思路,我做出生活在“搞笑世界”中的一些假设――
假如我是一名商人,在江西宜丰县城做生意。我需要给当地上档次的酒店配送红灯笼,来衬托酒店红红火火的气氛,当然捎带着也提高了我经销商品的知名度。可是,城管执法的来了,说一只红灯笼挂一天要交一元的“灯笼费”。我的妈呀!我一年要配送几百个红灯笼,这该要多少钱呀。现在不是时兴执法合法化吗?我免不了要问人家收费的依据。您猜怎么着?人家还真就拿出了几份“红头文件”在我眼前晃荡: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府办发[2005]34号”文件、“宜价费函[2005]11号”县物价局的批函及城管部门自定的收费标准。宜丰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凡是在户外设置广告的经营者都须先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然后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服务费。我笑晕了!
江西宜丰县的生意没法做了,我来到河北成安县,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农民,种几亩玉米。收获的时候,我掰了玉米棒,然后砍倒秸秆――不砍倒秸秆,我怎么播种下一季的庄稼呀?可我一不留神,又成了“违法分子”了。当地政府部门规定,要放倒秸秆得办《秸秆放倒证》,我要是不办证就是“影响农机统一作业”,就属于“违规作业”,就要受到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家人的打骂,甚至受到县政府、镇政府的处罚。我又笑晕了!
从不申报个税罚款200元,到“灯笼费”,再到《秸秆放倒证》,我们分明就生活在“搞笑世界”中。我真的不知道,我们还要在“搞笑世界”中生活多久,什么时候才能过上本该属于我们的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