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建民 |
春种秋收,收割打轧,种庄稼的事理应农民是行家,就连圣人也说种庄稼要去问“老圃”的。 呵呵,现在情况变了。不知是因为科学进步的原因,还是其它什么别的因素,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连玉米秸该不该放倒都懵头了。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成安县漳河店镇朱庄村年逾70岁的张振岭老汉,遭到镇政府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人员的打骂,原因是张老汉没有县里发的《秸秆放倒证》,就在自家地里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被“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虽然当地派出所到场后以“双方没有受伤”为由未做处理,但张振岭老汉到现在还一直发愁,到底能不能收自家地里的玉米(见2007年10月30日《法制日报》) 实际上,不用笔者在此饶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事的正误。 不可否认成安县推行“两证一书”(秸秆放倒证、秸秆准运证和边缘地角存放秸秆承诺保证书)的良好初衷,据说是为了“制止农民就地放火焚烧玉米秸秆”,而且每查处一处焚烧现象,就要罚所在乡镇3000元,并对肇事者进行2000至10000元罚款。说的也是,这些年农民日子好过了,一般不再烧柴禾点大锅了,有的图省事就在地里把秸秆点燃,烧得黑烟滚滚的,快追上当地污染环境的大烟筒了。人家成安县想出这么个绝招,你不办证我查你,你烧秸秆我罚你,你一亩地玉米不过收个四五百元,我罚你个万把块钱,看你怎么办? 世界上应该没有比想当然更容易的事情了。拍拍脑袋,主观臆想就以为能够水到渠成、马到成功,如果这样就算是“科学决策”,那是随便提出一个人就可以办到的。不说放倒玉米掰棒子这是农民多年的收种习俗,但这秸秆也并不是除了焚烧就没有别的用处的。农民可以把秸秆沤肥,可以切割后喂牲畜,也可以搭棚子或种菜夹风障什么的,怎么就非得要办理“秸秆放倒证、秸秆准运证”呢?真是庄稼人遇到了新问题,怪不得“张振岭老汉到现在还一直发愁”,恐怕就是发证人碰到此事也得挠后脑勺子了。 发证不是为了罚款。以证为本,违证罚款,便当自是便当,还可以有笔罚款使用,但不知距离“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远是近了。 且不说省以下人民政府根本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证的权力而胡乱设证没有法律依据,但只说面对可以教育又是衣食父母的农民,“禁烧秸秆”约略并不是通过“办证”与“罚款”就可以办到的。 |
吉水冬季农业开发升温
2007-11-16 来源:华夏农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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