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讲话时透露,到“十一五”末,力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有明显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成员覆盖面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分之四十以上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百分之五十以上成员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直供城市超市或通过合作社连锁店销售。 危朝安说,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的新型专业合作组织,根植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成长于农产品市场化、商品化的大潮中,将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紧密联结起来,为农户获取市场信息,得到社会化服务,分享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利润,拓展了渠道,开辟了通道。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逐步从起步时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加工、运销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简单的购销环节服务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形成了合作领域拓展,合作链条延长,合作规模扩大的良好发展态势。二十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只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群众办社就踏实就放心;只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原则,农民群众办社就拥护就赞成;只要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成员增收的产业方向,农民群众办社就有劲头有奔头;只要坚持政府指导、扶持和服务的政策,农民群众办社就有动力有后劲。 危朝安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一个有力抓手。 危朝安强调,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处在建设和发展并重的关键时期。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中国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搞好服务,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和生力军。今后建设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思路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支持保障体系;加强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指导队伍体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培训网络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产业优势和产品特色明显的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一批示范专业合作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运用好法律政策,积极促进其发展;要加强基础工作,依法指导各项业务;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试点示范效应不断增强、组织功能作用日渐显著、社会影响逐步扩大。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15万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员总数已达到3870多万。从产业分布来看,种植业占了49%,畜牧水产养殖业占了27.7%,农机及其他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占了23.3%;从地区分布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分别占总数的41.6%、30.9%、27.5%,成员分别占总数的30.4%、41.5%、28.1%。 |
2007年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在杭州开幕
2007-12-03 来源:华夏农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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