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6日讯 时下正值备耕时节,而很多农民由于家中的农机具不能正常使用,非常着急。近日,省消协连续接到三起克东县东兴永继农机制造公司生产的东兴-Ⅱ型大豆联合收割机经过多次修理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投诉。
3月14日,拜泉县大众乡自爱村农民司某反映,他于2007年7月份花费79000元购买了一台东兴-Ⅱ型大豆联合收割机,当时签订了使用跟踪三天服务,不能正常使用可退货的合同。他把收割机开回家当天就发现该收割机出现跑粮现象,于是提出要退货,但厂家坚持不能退换,只能免费维修。从买回家至今,这台收割机没有一天正常工作过,厂家派人先后维修过七八次,有些零部件坏了还拿不出配件,不仅贻误农时,还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3月16日,依安县新发镇利民村农民王某在2007年7月份花费75500元购买了一台同品牌的收割机。使用期间,出现了主轴断裂、刀杆断裂等现象,其中主轴断了三根,刀杆断裂两次,对其秋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王某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家的收割机不好用,他只能花钱雇用其他的收割机来帮他家收粮食,增加了很多成本。
4月2日,克山县四河镇和平村农民康某也投诉称,他在2007年7月份购买的同品牌收割机也出现了轴承断裂,跑粮的现象。在其使用期间,厂家派人先后进行了四次维修,而且还返厂维修一次,轴承换了十多口。但尽管多次维修,至今仍不能正常使用,眼下春耕在即,他要求厂家退货。
记者联系到该农机公司有关负责人王先生,据介绍,对于这些农民遇到的问题,他们都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凡是2007年购买的该款收割机,耽误秋天收割的,统一给予1.5万元的补偿,并整机保修三年,免费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五年后还可以以旧换新。如果对维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行换货,但不符合退货条件。
对此,省消协投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故障,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由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农民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或者因换货后仍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以及明示的性能要求,农民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免费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