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信息网网讯:近日,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14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考评工作,并将对评出的100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进行表彰。两部局还制定了《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标准》及其具体计分办法。
《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考评小组,按照标准,结合实际,组织考评、推荐本省(区、市)的“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工作中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统一标准、鼓励先进的原则;必须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调查走访等方式,严格对照考评标准,重点考评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农机安全执法、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情况,真实反映各地“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水平。此次考评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县级自评、地市推荐、省级复评、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据了解,“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是从2006年开始启动的,旨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农业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省(区、市)分别建设十个“平安农机”示范县、百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在广大农村营造创建“平安农机”氛围。两年多以来,各级农机部门联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将“六个一”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采取措施,创新思路,探索创建模式,不断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向了新的阶段。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已建立了167个“平安农机”示范县、2117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7708个“平安农机”示范村、161742个“平安农机”示范户。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农机部门积极探索“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新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