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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推行三夏农机用油充值卡制度
2008-05-28   来源:聊城农机化信息网   


    为切实搞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的传真电报(聊政机发[2008]150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石化、中石油聊城销售分公司,切实做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

    《通知》指出,“三夏”农忙季节,农业生产用油将大幅增加。做好“三夏”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三夏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和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要成立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农机、经贸、物价、质监、石化和石油支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保障“三夏”农机用油工作领导小组,部门之间要搞好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中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与供油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结合“三夏”生产的确切时间、农机数量及分布等情况,制定保证“三夏”生产用油供应的具体方案,提前做好柴油资源储备,并针对“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应急预案,确保农机用油供应。一是各加油站对农机用油必须敞开供应,允许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三夏”作业机械凭行驶证和跨区作业证自带容器加油;二是根据农户需要,开展“送油到田间,服务到机手”等便农活动,及时满足农机用油需要;三是加强资源调度,合理配置好油库和加油站库存,确保用油重点时期、高峰时段需求,防止油源断档现象发生;四是各加油站供应的汽、柴油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严禁涨价和变相涨价。

    《通知》强调指出,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监、供油等部门要发挥职能,搞好加油现场和作业机械的加油、交通疏导与管理,维护正常的加油、道路交通和作业秩序,对“三夏”期间哄抢油品、倒卖油品、砸抢机车和敲诈机手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监管不力影响“三夏”工作进展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最后强调要求,农机、交通、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和供油单位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加油现场秩序、农机作业秩序、加油站是否按规定保证农机用油供应、是否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销售的情况。


    来源:市农机办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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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制度 用油 推行 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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