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旬,按照农业部等四单位(农明字【2008】第54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合省经委、物价、中石油湖南分公司、中石化湖南分公司等部门发文,要求确保农用柴油供应。湘潭市农机局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就“双抢”期间农用柴油供应紧张问题积极向政府汇报。7月4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就此专题研究,紧急出台“双抢”期间农用柴油专供制度,要求农机、商务、石油部门,联手在7月5日到29日分两阶段组织2800吨柴油,供“双抢”及抗旱专用。
按照要求,农用柴油实行定点、定时间、凭票供应。县级农机部门与本地石油供应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联合印制“农机作业用油专用油证”,按照核定额度由各县(市)区、乡镇分发到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各乡镇对农用柴油供应点明确一位责任领导,一套供应办法,安排值班人员,做好专供工作。为保证专油专用,市、县两级将开展专项督查,从严查处截留、挪作它用、哄抬油价、囤积倒卖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