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的意见》。自7月1日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执行银监会小企业贷款划分标准,对农业小企业贷款划分以小企业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确定。对同一个企业,不能既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又发放其他类型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各级银行把好农业小企业贷款准入关,按照“扶优限劣、优中选优”原则,积极支持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好、信用状况好、社会效益好以及获得国家财政贴息和纳入各级财政专项基金扶持的各类农业小企业。不得支持农发行信贷政策限制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重污染企业以及限期淘汰与关闭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五小”企业。为控制信贷风险,农发行要求各级银行停止发放农业小企业信用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全部采用抵(质)押或保证方式办理。 (刘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