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6个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6亿多元,有8个省(自治区)的10个县(市)截留、克扣农民补助,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如湖北省监利县2005年擅自截留、扣发21.25万户农民的中央专项水稻良种补贴362.62万元,直至2007年7月经审计调查指出后才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千方百计为农民增加收入多方采取措施的形势下,竟还有如此严重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截留、克扣农民补助和乱收费的现象,这些大大小小的“小刀手”是在割农民身上的肉!中央下拨的专项支农资金和给农民的各项补助,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造血款”,是帮助农民过上好日子的“暖心款”,对一部分生产和生活有困难的农民来说,甚至就是“救命款”。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有什么特殊情况,挤占专项支农奖金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和发放补贴等”,置农业的基础设施于不顾,无异于拆农业的台。
长期以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这样的事还是屡禁不止。关键是没有把这类事严肃查处,这对地方形形色色的“小刀手”是一种迁就和纵容,对广大农民的利益是一个损害。实质上,这是一件件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央每年用于支农的专项奖金的预算,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挤占挪用,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而截留、克扣中央对农民的补助和乱收费,显然违反了中央一系列有关惠农的政策和条例。
“司空见惯寻常事,断尽几亿农民肠”。为了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严肃查处一批割农民肉的“小刀手”势在必行。 (张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