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农村环保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分步实施,综合整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务求实效。
曾几何时,关于农村的印象一直认为是桃花源般的山清水净,似乎从来都不需要考虑环保。如今,由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特点,农村再也无法置身其外,甚至还成为环保事业关注的薄弱点。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经说过,“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中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为此,政府开始把农村环保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就环境保护事业的实质而言,系统、整体的观念是核心和基础,之所以出现城市环保、农村环保这样的划分,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基于环境保护实施策略的具体考虑,使得城市与农村的环保问题出现不同的侧重。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城市与农村的环保进行统筹规划。
我国是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也发生在农村。因此,农村的环保首先要关注的就应该是农民的利益,只有在实践中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的作用,才能够取得农村环保事业的真正突破。
现在看起来,环保好像是一项与时尚、先进观念相关的社会文化,而在社会观念中农民又经常是保守、落后、缺乏理性决策力的形象,似乎农村环保的推进无法与农民联系在一起。再者,由于环境保护的公共性,开展的过程具有非常强的公共管理特点,实际工作中,一些管理者为了出“政绩”,不顾具体情况,偏离了农村环保的主题。于是,忽视农民的意愿和自主决策权的现象,在农村环保事务上表现得比较明显。
事实上,自古以来,无论是在怎样的自然环境里,出于生存的基本目的,农村的发展过程中产生过许多朴素的生态环保智慧,世代的农民才因此得以生息繁衍。比如,目前已经成为旅游目的地的一些古村落,像至今仍然保存完好的皖南宏村和西递、浙江兰溪的诸葛村等,其生态规划的精妙让现代都市人也不禁叹为观止,其他具有类似生态意识的民间谚语、风俗传统乃至家规族训等更是不胜枚举。可见,农民意愿与现代环保不存在冲突,农民同样希望有一个美好的环境。
当然,从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过程来分析,传统的惯性的确没有抵挡住对现代经济利益追逐的现实欲望。不过,破坏环境的板子绝不能只打在农民的头上,毕竟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大量的外部因素参与其中,工业化的生产和一些现代社会消费观念汹涌而来,如同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中指出的那样,“人们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或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
显然,农民的意愿与农村环保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吸收优秀的传统环保资源,可以促进农村环保,以一定的社会形式来引导、培育当下农民的环保意愿,又是新农村建设中以人为本的现实要求。(颜士秀 南京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