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投入的补贴资金,由 2004年的0.7亿元,到2005年的3亿元、2006年的6亿元、2007年的20亿元,继续快速增长到2008年的40亿元。补贴实施范围也由2004年的16个省(区、市)的66个粮食大县,扩大到2008年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补贴机具的种类增加到9大类33种。在此基础上,允许各地自行增加5种其它机具列入年度补贴目录,使用中央资金进行补贴。
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实施范围增加到1716个县(场),带动地方各级财政配套投入13亿元,农民购机自筹投入约70亿元,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60万台套,受益农户达56万多户。随着2008年的农机补贴金额翻番增长,将带动更多的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投入,拉动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今年一季度全国农机市场走势诠释了这种拉动。一季度,全国26家主要农机生产企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现价)1202495.9万元、工业销售总产值1243625.4万元、出口交货值114856.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72%、21.07%、39.10%。主营业务收入732237.3万元,较之去年同期的622552.9万元,增长17.62%。
5年间,农机补贴政策对我国“三农”、新农村建设、农业装备产业、农业机械化各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补贴政策带动了我国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升以及生产机械化协调推进。2007年,我国的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为57%、33%、27%。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机械化发展迅速,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插、机收快速推进,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11%,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44%;玉米机收水平达到6.8%。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生产机械化取得新进展。
推动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自2004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工业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连续4年高位运行。截至到2007年,我国农机动力装备总量、拖拉机保有量、大中拖配套农具、联合收割机分别达到了7.6亿千瓦、1834万台、293万台、61万台,较之补贴前的2003年,分别增长了25.83%、22.76%、72.35%、69.44%。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机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农民生活质量。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以人力和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到2007年底,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已降至38%左右。这标志着说明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来依赖和占用人力资源向依靠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转变。
调动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激发了农民购机热情,调动了农民依靠农机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以玉米联合收割机为例,在吉林省,雇人工收获玉米,每亩80元,而使用机械收获,仅需35~40元,每亩可节约费用40多元。在江苏,雇人工插秧,一亩地需要120元,而使用插秧机,自己提供秧苗,仅需40元,一亩地即可节约80元的费用。
推动农业装备产业的资质升级。在农机补贴下,市场上最大赢家依然是知名农机企业的名牌产品。销售补贴机具要跨越两道门槛。一要具备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必须经过农机鉴定部门鉴定,以保证产品质量。必须有一定销售量,说明产品能达到一定技术水平;必须在近几年没有集中投诉,经得起市场检验。这样就将那些不具备生产资质和产品有缺陷的弱小企业挡在了门外,确保了农机产业的健康发展。二要通过消费者这道门槛。并不是进入补贴目录即可完成销售。必须有消费者对其品牌的认可。这种就把补贴机具的竞争推到市场上品牌竞争的轨道上来。
农机补贴对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和农机市场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徘徊发展的局面,为我国的农业装备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装备产业、农机市场的竞争格局。生产领域不断有新资本进入,在流通领域出现了众多的经营者。
调整农机产品结构,引导市场需求。通过农机补贴引导市场需求,进而引导农业装备产业的发展方向。譬如通过提高大马力拖拉机的补贴,推动我国的保护性耕作的快速发展;通过取消小麦收割机的补贴,抑制其生产过剩,优化了收获机械的产业结构;通过加大玉米收获机械、插秧机,把我国的水稻玉米收获和水稻种植水平推到一个新阶段;通过补贴优秀名牌机械,推动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的升级等。
此外,农机购置补贴还在推动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促进农机化服务产业的形成,提高了粮食生产抗灾减灾能力等方面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农机补贴从根本上动摇了我国传统农机流通主流渠道的根基,促成了由农机主流渠道、个体小经营者、新的经销商、企业自建渠道等多元的流通格局。
随着农机补贴力度的逐年快速增长,引发我国传统主流农机流通渠道的强大震撼。2008年山东省农机补贴资金达到2.39亿元,同比增长19.5%;补贴品类830种,受惠企业154个,补贴机具进一步扩大到手扶拖拉机、20~40马力拖拉机、花生和油菜收获机械、棉花和油菜播种机等10余类。
大型马力拖拉机、玉米收割机、插秧机占据农机主流渠道经营业务的90%以上。随着今年农机补贴品类进一步扩大到20~40马力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农机具,其操作多由新成立的农机经销商完成。因此,对主流农机流通渠道的冲击进一步加大。
农机补贴对农机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补贴机具操作、售后服务、品牌竞争力等诸多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方面强化了我国名优农机的市场地位,另一方也提升了他们的操作成本。
一是提高了农机经营成本。由于今年我国农机补贴由各个省操作,其中各省可以有5种补贴机具的选型权利。许多生产企业为了进入补贴目录,不得不抽调大量人员,周游于各个省之间。由于各个省规定的农机补贴申报材料的要求不一致,生产企业还要花费人力和时间编制不同版本的申报材料。同时,各个区域的农机局人员回访、拜访各个生产企业,推广和宣传本区域的农机补贴政策,强化与生产企业的沟通,这又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各项开支费用。
二是补贴机经营者的经营能力有待提升。因为一些区域补贴机经销商不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将补贴机的售后服务转嫁到生产企业,从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负担。许多经营农机补贴的经销商都是临时成立的农机公司,一般是2~3人,既无三包人员和服务设备,更谈不是上经营与服务经验。他们只管销售,至于售后服务,只有靠生产企业来完成,对消费者的权益构成较大隐患。
三是企业渴望补贴机能真正带来利润。许多地方为维护农民利益,规定今年的补贴机涨价幅度不得高于5%~7%,远远低于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等价格的增长,导致生产企业“有市无利”。统计的26家生产企业中,今年一季度利润同比下降20%以上。补贴机占压企业资金时间较长,一般在半年到1年之间,这带来了企业资金的周转困难,拉升了生产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
四是经销商与生产企业对补贴机的利益博弈。有的补贴机经营者向生产企业索要宣传费、推广费、促销费等,以生产企业出价高低,决定其推广力度,把一些生产企业推到进退维谷的境地。有位企业总经理叹息道:补贴机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做补贴机,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不做,又担心丢失市场,现在的企业越来越难做了。随着农机补贴机逐年增加,在年度市场需求总量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尤其是国家重点推广的玉米机械,95%以上来自补贴机具,插秧机的比重还要高,所以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
五是补贴机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农机品牌力。一则个别区域,从保护地方企业利益出发,在制定补贴政策和操作补贴机具时,有意向当地生产企业倾斜,从而客观上削弱了我国的名优产品的品牌竞争力。二则企业一旦上了目录,其价格就成了竞争的重要力量。许多二线品牌在与一线品牌的较量中,多以降低价格、牺牲利润为手段,以实现市场突破。在补贴机的促销费、推广费等方面,他们也表现的更为大方。消费者在补贴机的选择上,又多以价格和经销者的意见为主导,从而导致原来市场形势下的品牌为主的竞争,转化为公关和价格竞争。三则对农机市场竞争格局产生了较大影响,生产企业的市场自由竞争行为转化为农机补贴的公关竞争。
农机补贴对农机终端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它不仅加剧了终端市场的公关竞争,也促成终端客户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心理和消费预期的形成。
一是生产企业虚报补贴机价格对终端消费者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生产企业为消化因公关、促销、广告、活动等陡增的各种成本,不得不从补贴机的价格方面入手,通过虚报价格,完成对补贴机各种额外费用的消化。终端消费者所购买的补贴机实际上是包含企业围绕补贴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经销商的商业利润在内的商品。
一项调查显示,几乎所有厂商的中标价都是市场供应的批发价,而不是出厂价。中标价与实际厂价之差实际上被用做“技术服务费”、“劳务费”等返利给经销单位、操作单位和个人,用来打通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返利数额偏大,搞恶性竞争,把财政补贴政策当作是难得的促销手段,严重损害了财补政策的初衷,损害了农民利益。有些企业在整机配制上做手脚。第一,目录上的配制公布不全;第二,农忙时目录上的配置不能保证供应;第三,整机配置超出目录范围。现货配置的售价就要高于中标价,补贴实际效果打折扣,未能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是终端消费者选择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大。虽然随着我国农机补贴范围和品类不断的扩大,使补贴受众更加广泛,但是由于部分地区补贴机操作不规范,导致一些名优农机产品无法到达终端市场,进而压缩了终端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和空间。
三是农机终端客户购买行为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不断扩大的农机补贴金额以及农机补贴受众,终端消费者出现对农机补贴的依赖倾向。
四是补贴机售后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大型农机具增长较快。2007年,江西省农机总动力增长18%,达到2957万千瓦,拖拉机新增5万台,联合收割机新增4000台,插秧机新增1000台。这么多机械分布在全省各个角落,加上农机操作人员大多为新手,为售后服务提出新的课题。
2007年,我国农机监理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农机补贴机的投诉呈现的上升趋势,说明我国农机补贴机售后服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农机补贴给我国的农业装备产业带来的巨大的变化和推动力,是主流。但对个别区域所表现的操作瑕疵,也是不可忽视的。需要认真研究农机补贴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怎样更加规范的操作农机补贴,真正确保我国的农机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终端消费者共赢,确保农机市场的和谐发展,尤其是确保农民获得实惠,充分释放农机补贴的动能,成为当务之急。提升农机补贴的运行质量,建议实行“六定”原则。
一定标准。在补贴机的经营渠道上,建立长效机制。建议设置经营补贴机“门槛”,严格补贴机的经营资质,杜绝农机经营的临时性观念,特别是为专门经营补贴机具而成立临时经营单位,以消除售后服务难的隐患。这就要求制定严格的“补贴机经营准入条件”,“补贴机流通管理标准”等,规范农机流通渠道。在农机补贴机的运行上,实行公开、公正、透明农机补贴管理制度,即向社会公开,尤其是向新闻单位、生产企业和终端用户公开,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操作管理上,制定“补贴机操作细则”,坚决杜绝劣质农机进入补贴目录。
二定方法。不断创新补贴机的选型、操作、管理方法。过去集中制定补贴产品目录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和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农民在全国范围内选购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消除个别地方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搭建一个规范有序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是也存在灵活性、适应性差的问题。今年在国家统一规定的通用补贴目录基础上,地方可以自主选择5个型,弥补了全国选型存在的某些不足,但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增加了企业操作的难度和成本。
三定制度。建立健全补贴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如严禁倒卖和套购补贴机具。坚决杜绝一些人利用各地补贴数额不均,从中钻空子,套骗国家补贴资金,损害农民利益。
四定服务。售前,补贴机经营单位要组织农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传授农机作业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增强广大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售中,要耐心详细地讲解农机操作过程的注意事项,售后服务政策。售后,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补贴机出现故障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
五定资金。补贴资金到位应设一个确定的时间表,以确保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顺畅。为了保障农机补贴政策发挥收获效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应放开对购置大型农机具的贷款,使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户买得起大型农机具。
六定监督。农机补贴事关国家惠农政策之大事。为此,一要开展补贴机使用质量跟踪调查,为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提供可靠依据。二要开展对购买补贴机的咨询、投诉和服务。三要加大对补贴运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力度,通过对购买补贴机用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调查,了解补贴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政策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