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最后一公里”的精彩决战,既对全年的补贴工作画龙点睛,也将为明年的补贴顺利实施埋下伏笔。记者从各地了解到,“严”字当头成为最后时期农机购置补贴的共同基调。
江苏 双管齐下检查补贴购机农民
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监督管理,江苏省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补贴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及考核工作。检查和考核时间8月25-29日。届时将听取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汇报,对各县(市、区)提供的2007年、2008年补贴机具资料、购机公示情况资料、信息档案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购机政策落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补贴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和档案资料等的完整性。
同时,对补贴购机农民实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各地补贴机具农民是否购买和已购买机具的实际在位情况,在全县面上电话抽查的基础上再以乡镇为单位,对该乡镇已实施购置补贴的所有机具品种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品种为补贴价值较高或补贴数量较多的机具,重点品种的随机电话抽查比例不低于5%,实地检查量不少于2%-5%。
山东 确保补贴机具“三秋”落实到位
目前山东全省大部分市县今年的补贴计划已完成,重点补贴机具基本落实。山东省农机办要求有关市县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全年补贴计划和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重点机具补贴计划的全面完成。
今年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补贴机具数量激增,农机生产企业集中供货压力较大。在最后阶段,山东省农机办要求各级特别是县级农机部门要早下手、早联系,及时与企业沟通、协调,尽早安排供货,保证补贴机具在8月底前全部送货、安装到位,在三秋生产中发挥作用。要特别注意互换割台型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玉米割台的到位情况,保证逐台落实到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山东省农机办表示,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收费许可证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必须使用正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市、县农机部门要对补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江西 违规责任划分泾渭分明
江西省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取得了良好效果,突出表现为:农民购机热情空前高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明显快于往年。
由于补贴资金使用快,农民购机旺季基本结束,江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原则上定于8月中旬前结束。凡是超资金额度擅自销售或收受定金的,以及出现其它违规现象的,一律不得补贴,更不得承诺明年补贴,属县农机部门责任的,明年不安排补贴资金;属经销商责任的,取消明年在江西的经销资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取消明年在江西的补贴资格。
江西省农机局将从9月22日起,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档案进行审核。使用省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的,必须使用省补贴协议。另外,江西省承担2007-2008年农业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县有11个,江西省农机局要求项目县所在设区市要做好项目档案的审核工作,在报送补贴档案的同时,要将项目档案随补贴档案送省局审核。
陕西 取消供货企业区域限制
近期因原材料市场变化,陕西省的部分供货企业补贴产品不能保障供给,直接影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计划的顺利完成。为了确保今年补贴计划的全面完成,陕西近日作出决定取消2008年度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供货区域的限制。凡取得陕西省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资格的企业均可在全省范围内供货,任何企业、单位均不得擅自提高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规定的限价。
制定供货企业准入条件是今年陕西省的一个亮点,旨在从从源头上预防官商腐败和无实力经营补贴机具企业伤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规定明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的供货企业登记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达到A级资格;经营其它农业机械的供货企业登记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供货企业从业三年以上等资格条件,方可经营农机补贴产品。
甘肃 严格差价款收缴和管理
今年甘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进展情况良好。甘肃省农机部门要求,要尽量减少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的机具展演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利用购机补贴政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严禁利用购机补贴向农户或生产厂家(供货商)收取任何费用。要严格差价款收缴和管理,条件允许的县(区),差价款的收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会计核算。要及时向供货企业支付机具差价款。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价格较高的机具,要在机具供货到位一周内付清差价款,其他机具最迟要在2周内结清所有差价款;要加快上报审批进度,分期分批报审供货。
据介绍,甘肃省农机局将于近期开展全面大检查,并组织多种形式的抽查、调查活动。(信息来源:2008年8月25日 中国农机化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