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推动农业机械化建设进程,今年以来,宁阳县对农机购置补贴实行“阳光操作”,并落实补贴资金130万元,带动农民购置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416台套。
1、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印发资料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政策、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公开到村、宣传到户。
2、严格监督管理。县政府与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全县农业产业化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监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
3、严格补贴程序。各乡镇严格审核后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补贴的对象名单、购买机型、数量、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公示无误后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印发资料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政策、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公开到村、宣传到户。
2、严格监督管理。县政府与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全县农业产业化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监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
3、严格补贴程序。各乡镇严格审核后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补贴的对象名单、购买机型、数量、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公示无误后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