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在国家绿色通道上行驶的车辆,在今年12月31日前,继续执行年初冰灾期间的优惠政策,通行费全免;从2009年1月1日起,普通公路通行费全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收取。这是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中的一项内容。相关规定从本月起执行。
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农机服务费、渔业船员服务簿工本费、各类拖拉机、三轮汽车道路运输管理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异动费、拖拉机改装型收费、农机监理部门收取的事故调处费。
降低农机监理部门收取的驾驶许可考试费。其中,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收费标准由每人次600元调整为每人次500元,手扶拖拉机收费标准由每人次400元调整为每人次3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农村公办高级中学学费每人每期不得超过550元。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利用职权向农村中小学校下达或分摊教辅资料发行任务;严禁任何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通过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任何农村中小学校代出版发行单位和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及其他出版发行物费用和保险费用。
农民使用集体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禽畜饮用取水,农业抗旱等临时应急取水,以及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从事农业生产,免征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