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今年,各级农机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春耕、“三夏”、“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卓有成效,确保了粮食颗粒归仓,促进了农民增收。请各省(区、市)认真总结今年机械化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统计表(附件1)于12月14日前报送我司监督管理处。
其中,承担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的省份,同时报送全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2~5)。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属部门预算内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经济分类总结,资金具体支出(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如与年初预算内容有调整的,需详细说明原因,年初预算明细表见附件6。
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张汉夫
联系电话:(010)59192867
传真:(010)59193308
电子信箱:hanfu@agri.gov.cn
附件:
1.2008年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2. 2008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
3.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报表
4.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5.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6.2008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农机化管理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