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部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出席该《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作为一部兴农护农的法规,《条例》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科研开发、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和安全监督等几个方面设定了权利义务规范,标志着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进入了依法管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
铁代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切实体现,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这部法规,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保护和服务的能力,切实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步伐,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为一部兴农护农的法规,《条例》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科研开发、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和安全监督等几个方面设定了权利义务规范,标志着我省农业机械化进程进入了依法管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
铁代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切实体现,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这部法规,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保护和服务的能力,切实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步伐,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