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局在南京召开全省农机政策性保险与报废更新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2008年农机政策性保险与报废更新试点情况,研究布置了2009年全省农机政策性保险与报废更新工作。全省13个省辖市的农机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和农机报废更新4个试点县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省局沈广树副局长到会并作讲话。
会上,各市就2008年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虽然2008年全省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较迟,但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的成效,不仅明确了工作机构,而且有12个市出台了政策性的文件。据初步统计,今年全省享受政策性保险的兼用型拖拉机3723台,联合收割机245台。
会议要求:一要抓紧细化政策,做好测算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长效机制,做好农机保险财政报废的测算,近期向省财政厅申请明年的省级保费补贴资金。二要落实工作任务,尽早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性农机保险的重要意义、惠民性质、保险方式和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机手自觉投保的意识。要把农机政策性保险和农机安全管理、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要加强服务和督促检查。做好与财政部门、保险公司的协调沟通,做到理赔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精简程序,方便群众,真正把好事办好。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各市上半年每两个月向省局报送一次农机保险业务开展的情况。
会议强调,农机报废更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试点工作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从试点县的经验来看,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要注意把握几个方面,概括地说是“一、二、三、四”。一是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废机具的品种、数量、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工作方式要切合实际,方案公布于众,最好经当地政府办公室批准转发,以增强权威性。二是两条政策。一是给报废农业机械的农民给予补偿,这是国务院文件的规定;二是对报废农业机械的农民购买更新的机具予以优先,这是《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三是三本台帐。县监理所对报废机具的登记、办理手续要有台帐;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机具的拆解和废旧金属出售要有台帐;县局对享受报废更新补偿优惠政策的农户要有台帐。三本帐要相符。四是四项制度。即按期报废和鼓励更新相结合的制度、农机报废更新项目计划管理制度、报废更新的具体工作制度和拆解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会上,常熟、大丰、邗江和宜兴市(区)分别介绍了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情况。2008年各试点单位大胆实践,积极创新,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想的效果。2009年省局将进一步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试点的范围,有关扶持政策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