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现代农业示范区已成为全省土地规模经营的“火车头”。在不足一年的时间中,1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就已完成土地流转44.2万亩,每个试点平均规模经营土地4.02万亩,试点中千亩以上连片耕地多达91块。土地规模经营使各试点的先进大农机充分发挥了作用,实现了标准化生产,推动了试点所在村镇的劳动力转移。
记者日前从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了解到,从2008年春天我省开始组建1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以来,始终将土地规模经营作为建设重点,建立了租赁、委托、土地入股等土地规模经营机制。其中租赁经营是指土地由示范区经营,承租期限为3-10年;委托经营是农民将土地委托给示范区经营管理,示范区收取委托服务费,农民负责生产资料和机耕费用,享有粮食收益;土地入股是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成为示范区股东,享有经营效益分红权,承担经营风险。如富锦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以每亩高出本地承包价10%的价格,租赁农民土地2万亩,实现了4万亩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集中连片使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先进农机具发挥出了作用,在2008年的秋整地中,各试点共完成高标准秋整地42.04万亩,平均每个试点完成秋整地面积达3.8万亩,比往年提前7天完成了秋整地任务。土地规模经营同时促进了示范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克山县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富余劳动力2983人,现已外移23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