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今年国家和河北省级财政共投入5.25亿元用于农民的购机补贴,补贴范围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其中国家投入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00万元。
据了解,今年农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补贴机具种类由2008年的9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33小类的98个品目,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机具。其中,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为新增加的补贴种类。在此基础上,河北省还自行增加了18-25马力的小型拖拉机补贴,主要用于山区丘陵和棉区农业生产。
据河北省农机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每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套;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3台(1台挤奶机、1个储奶或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机总额的30%,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据介绍,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报名先后确定补贴受益对象。生鲜乳收购站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畜牧管理机构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优先补贴条件和报名先后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在申请补贴对象其它条件一致时,优先补贴对象依次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另悉,各地对补贴对象实行公示制,受益者名单、补贴金额等必须在实施区域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