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内蒙古2009年农牧业工作会议农机化专业会上,内蒙古农牧业厅副厅长翟 指出,2009年要做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农机化法律法规,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配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执法调研。
二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布局,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机制;2009年,全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机具保有量要新增1.1万台套,总量达到7.5万台套,保证全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1100万亩。
三是大力开展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区农机化发展。2009年内要达到每旗县不少于一个示范园区,全区计划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100个。
四是大力推进农机制造、营销、维修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县域农机服务产业。自治区将选择2~3个有基础、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发展的旗县作为试点,依靠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县域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
五是大力发展畜牧业机械化,有力提升牧区生产生活水平。今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用于33个牧业旗县,用于累加补贴,致力于全方位扶持牧区机械化装备,快速提升机械化水平,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还从中央财政补贴中安排了奶业机具补贴资金1.19亿元,是对牧区和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力倾斜。
六是推进质量工程,提高农机化发展的标准和水平。
七是推进农机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为农机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