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安排广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达320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倍和1.1倍;全区计划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9大类22小类52个品种机具,比去年增加3倍,预计2009年总补贴机具台数超10万台;补贴生产企业达282家,比去年83家增加197家,增长3.4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达到了全区100个县(市、区)和41个农垦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规模大幅提升,补贴生产企业、经销商、机具品种大幅增加。
为确保2009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自治区农机局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对列入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经销商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全面启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核程序。目前,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已经正式启用,市、县农机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可以在网上对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进行审批审核,对本地的购机补贴工作进度进行查询、统计。广西区内农机购置补贴一级经销商可以在网上进行资料报送,对购机的农户个人或农机服务组织在网上进行确认。自治区农机局可通过管理系统对各市、县的农机管理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购置补贴机具的生产企业、经销商进行审核,并对全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进行实时统计,查询。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正式启用,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核更加快速便利,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二、对经销商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定对列入2009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区内和区外生产厂家,可在广西区内分区域设置4家以内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可根据方便农民和做好售后服务实际情况分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二级经销商。并对一级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经销商的管理与责任、申报与审定、经营要求、结算回避制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制定了“八不得”纪律规定来杜绝经销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1、不得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等进行贿赂;3、不得以参股等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经销补贴产品;4、不得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5、不得违规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和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补贴机具;6、不得全额收取补贴产品费用、以增加配置为由变相涨价和开销售发票加收购机农民的开票费;7、不得销售与农机补贴目录不相符及低配的补贴产品;8、不得违背农机补贴目录指导价格恶性涨价,侵害农民利益。各级经销商要自觉接受农机部门的督查,凡违反“八不得”的,一经查实,予以严历查处。
农业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部署抗旱机具补贴工作
2009-02-26 来源:广西农机化管理局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1-442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