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山东省农机部门将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购机补贴政策和依法兴机等方面有效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使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与农民的需要相适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相适应。
第一,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农机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主攻以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为重点的粮食生产机械化,积极推进以花生、薯类和“三辣”收获为重点的经济作物机械化,全面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各业机械化。农机化发展的重点,就是农机化质量管理的重点。山东省将紧密结合农机化发展的实际,围绕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突出抓好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和经济作物等机械的质量调查和可靠性跟踪考核,切实把好质量关、性能关、服务关,为加快发展、整体推进保驾护航。要继续深化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使调查评选主题更鲜明,范围更广,组织得更好,工作更有成效,推动更多的名优产品和放心农机下乡进村。
第二,围绕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购机补贴是国家和省确定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补贴资金越多,补贴规模越大,补贴范围越广,农机部门的责任就越重。为确保将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达到“买得起、用得住、有效益”的目的,山东省将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严格农机推广和补贴目录管理,组织力量对补贴机具进行经常性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大检查,发现问题将督促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质量问题多、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得力、农民意见大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调整出推广和补贴目录。
第三,围绕“依法兴机”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是《农机化促进法》和《山东省农机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化促进条例》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农机化发展向高级阶段跨越的必然要求。山东省农机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把农机化质量管理提上更加重要的日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和新模式。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从推广鉴定入手,严把质量关,防止伪劣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加强农机推广目录管理,本着高效、低耗、节能、环保的原则,以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为依据,搞好择优选型,定期调整公布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打假护农”活动,搞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逐步使“打假护农”常态化。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单位的联系,搭建沟通平台,通过经常交流发展动态,分析市场需求,整合产学研等多方面资源,使农机生产、科研与农机化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加速名优农机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步伐。加强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投诉服务网络,认真受理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好农机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最近,省农机办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对体系建设、投诉受理、投诉处理和信息发布等进行了规范,各地农机部门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服务网络建设,明确工作规程,本着就地、就近受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调解,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推进农机化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