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山东省各级农机部门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发展战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推进农机化始终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
今年国家安排山东省农机补贴资金6.2亿元,加上全省各级财政扶持农机补贴的资金接近8亿元,大大调动了农民投资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农民报名购机热情高涨,现有的补贴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农民购机的需要。从山东农机生产企业来看,生产销售形势不但好于往年,而且销售旺季提前2个月到来。各企业加大马力生产,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农机企业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局面。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整个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核心地位。山东省要靠购机补贴政策做好三篇文章。一是促增长。总量增长是农机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通过落实补贴政策,发挥补贴资金的乘数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和全社会投资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挖掘农村内需潜力,不断加快农机总量增长步伐。二是破难题。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杠杆作用,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用补贴资金推动农机化发展难题和短腿、瓶颈问题的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要通过加大补贴力度,推动玉米收获机械化和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快速发展。三是优结构。要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大中小型机械合理增长,各类配套机械协调发展,新型、高性能机械优先推广,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各业机械并举发展,依靠增量调整,促进结构的优化升级,使农机装备结构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要,符合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农机化发展最重要、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是农民要能买得起农机。通过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得益于补贴资金,农民购买大型、新型农机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买得起农机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要使农民用得起农机。实行农机作业补贴,就是为农民用得起农机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引导农民广泛应用农机进行农业生产,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加快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山东省部分市县实施了农机作业补贴,效果非常明显。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对农机作业补贴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形势发展要求尽快建立农机作业补贴制度,让广大农民都用得起农机,充分发挥农机的作用,提高农机化整体水平。
农机合作社建设是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今后农机服务社会化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从山东来看,目前农机合作社的数量、装备、基础设施等,都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机作业的需要。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单纯依靠合作社本身或农民的力量很难实现,需要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投入。要在购机补贴政策上加大倾斜力度,对农机合作社实行优先补贴,并且放开机具台套补贴限制。要在资金扶持上对农机合作社机具存放的场棚库房建设进行补助。今后山东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要在金融措施上给予必要支持,优先提供小额贷款或优惠利率贷款,简化放贷程序,放宽贷款担保限制,延长还款期限。要在服务措施上提供便利条件,优先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和技术服务车证,延长跨区作业证时间,优先进行油料供应,及时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采取多种切实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提高农机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整合资源投入,加速推进新型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步伐。一是整合技术资源。要组织精干科研人员,整合有关科研院所和农机管理、生产、推广等方面的力量,针对当前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型农机装备联合进行研究,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新型农机具的研发生产,着力突破农机化发展中的机具瓶颈。二是整合资金投入。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力度,扶持新型农机装备的科研开发,促进农机生产企业加快新型农机具的研发,加速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大对农机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投入。依托示范基地,广泛开展新型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引进创新和推广应用,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高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水平。